仪人〔2019〕21号
市政府:
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朱柏兴的提请,经2019年5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,决定任命孙建年为仪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2019年5月29日
抄送:市委、市政协,市监委,市法院、检察院,各镇,各园区,市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市各人民团体,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、党组成员。
仪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
(共印25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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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人〔2019〕21号
市政府:
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朱柏兴的提请,经2019年5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,决定任命孙建年为仪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2019年5月29日
抄送:市委、市政协,市监委,市法院、检察院,各镇,各园区,市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市各人民团体,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、党组成员。
仪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
(共印25份)